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胎/小兒心臟超音波



“  在台灣,平均每1000個新生兒中就有約13個先天性心臟病案例  ”

雖然其中多數為相對不嚴重的心室中隔缺損、心房中隔缺損等疾病,但是一出生就可能面臨危險需要立即處理的
嚴重心臟疾病在所有新生兒之中仍佔了千分之一點五。

以目前一年出生的新生兒數量約16至17萬計算,每年台灣仍約有250個這種病況嚴重的孩子出生。
這些孩子除了出生就會面臨嚴峻的挑戰,存活下來後終其一生也必須過著和常人大不同的生活。

為了讓寶寶和家庭能避免掉這些遺憾,所以除了高層次超音波之外,我們還提供專業的胎兒心臟超音波,
針對這個重要且複雜的器官做目前醫學單位中最為完整的檢查項目。

高層次超音波的檢查重點較為全面,主要著重在胎兒整體性的組織構造是否健全,而
胎兒心臟超音波是專為胎兒心臟部位的部分做檢查,較為詳細。

   胎兒心臟超音波   
“  根據美國醫用超音波學會(AIUM)的建議,以下的高風險狀況已證實有較高罹患先天性心臟病的可能性,
他們強烈建議(indicated)進行胎兒心臟超音波檢查  ”

源於胎兒因素的高風險情形:
源於孕婦因素的高風險情形:
◆ 產檢懷疑心臟結構或功能異常
◆ 胎兒水腫
◆ 胎兒心跳速率持續大於每分鐘180或小於120下
◆ 持續或頻繁發生的不規則心律
◆ 已知心臟以外的重大異常
◆ 頸部透明帶大於3.5mm(或該週數的99百分位)
◆ 染色體異常
◆ 單絨毛膜雙胞胎
◆ 產前或懷孕早期出現的糖尿病
◆ 經人工生殖懷孕
◆ 苯酮尿症(苯酮酸濃度高於 10mg/dl)
◆ 具有SSA自體免疫抗體
◆ 先天性心臟病的家族病史
◆ 懷孕後使用A酸
◆ 第一孕期感染德國麻疹










因臨床上仍有未找出的危險因素,產檢醫師仍會建議做胎兒心臟超音波,提供寶寶更完善的保障

   恰當的時間點   

懷孕18~22週之間  /  30周左右  /  出生後
無論是依據多數的臨床指引或是高雄榮總團隊的臨床經驗,最恰當的時間點約在懷孕18~22週之間,此時可以清楚察覺絕大多數嚴重致命的問題。其他不致命的細微異常,建議可以在30左右再做一次確認。
雖然絕大多數的心臟先天疾病已經排除,在寶寶出生後仍會有一些出生後才能診斷功能是否健全的心臟疾病,建議出生後再來做一次新生兒心臟超音波,做最後的確認。